上篇文章提到我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且受理了,社保拖欠也投诉给税务局且公司说会补交,然而...

10月9日

社保仍未被补交,同时下午接到法院法官电话,说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已经上诉了,让我明天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去法院(据说是送达程序,不是通知开庭时间,开庭时间通知估计还是得等很久,具体明天知晓),法官让我尽量早点去,去晚了她还有开庭就需要我等她了。

接完电话我就emo了,气的浑身发抖手脚冰凉(ps:手脚发凉也可能是东北现在比较冷还没供暖),tmd早知道他真上诉了我忙活什么强制执行额,白忙活了...恶心公司就知道拖延时间。

10月10日

一宿没睡,早上九点多就过去了,结果因为核酸超过48小时被保安拦下,后来给法官打电话,明天早上再去,法官让我9点前到,因为她明天有好几个庭要开。然后我就在法院附近的小区做了个核酸。

10月11日

打车去了法院,比法院上班时间提前十分钟到的,等了会,然后就排队安检进去了,法官给我的是传票,直接通知12月12日开庭,然后记录了下我的地址手机号啥的。然后我问了下劳动仲裁提交的证据是否需要重新准备一份,法官说需要的。
然后简单看了下公司提交的证据,就是劳动合同和工资条,然后陈述词就是跟之前劳动仲裁他说的陈述差不多,说我工资就是劳动合同的1810每月,其他为绩效,还因为经常迟到早退等原因导致工资每月不同...

人生第一枚传票.jpeg

我是固定工资没有业绩啥的(留学公司我又不是负责招生),哪来的绩效,经常迟到早退他更是胡说,迟到这种事情不能说一点没有(谁还没有个意外情况),况且公司连个打卡机都没有...

10月12日

香菇大佬说他的法官朋友说可以提起反诉,然后我就开始写反诉状,然后整理了下证据清单,重新打印了下银行流水,以及刻录录音光盘,然后回来路上12366给我打电话,问了我下社保拖欠的事情,然后一顿给我普法总结就是这事他们管不了让我找劳动监察或税务,我说监察也是让我找税务,然后我才打的12366投诉到税务的。然后不想听他唠叨了,我就说回去给税务打电话如果解决不了就走法律程序。

然后我又打电话给之前税务局给我留的电话,其实昨天也打了只是没接,今天接了,我说国庆前您给我打电话说公司同意补交社保了,但现在国庆过去好几天了公司仍旧没有补交,他说再帮我催催...(也不问我姓名和公司名),就问我公司是沈阳的吗,然后我就说沈阳xxxx公司...

税务局又给我打电话了,说和公司沟通完了11月之前肯定交上,然后我就说社保局不是说15号或者20号之前才能补交,否则只能下月补交,税务局说这个应该不会他也不太确定,电话结束后,过一会他又打来了说他咨询了社保局说这个不受时间限制,让我放心,不得不说服务态度真的好...

10月26日

公司仍旧没有为我补交社保,想着这月就3个工作日了,就再次给税务局打电话催促...
10月27日税务局再次来电,说给公司打过电话了,公司说明天或者后天联系我一起去补交社保,挂断电话一看日历后天是周六,明显公司说的就是没过大脑的托词。

10月31日

果然如预测的公司依旧没有联系我补交社保,然后我去法院立案庭提交反诉状,被告知需要提交给法官,于是给法官打电话沟通,结果被告知劳动纠纷没有反诉,社保拖欠问题让我找税务,法院没有征缴社保的义务。

至此完成闭环,啥也没解决...

下午再次给税务局打电话,然后他让我别挂,然后直接给负责催缴的工作人员打电话,说xxxx公司还没补交社保吗,不行你就给他下个催缴通知书...【感动,终于感受到点力度了】

11月1日

税务局再次来电,说他联系公司公司都不接电话了,后来他们所长打才接电话,然后他就以不认我工资以及有官司要打为由拒缴社保,然后他们也没办法了,因为查公司税不不欠,社保又不算税,所以他们也没有啥强制手段,然后我问催缴通知书,他说这个肯定得下,但是公司不执行的话也没招。然后就让我等官司结束再看看。

11月11日

前几天接到执行局电话,劳动仲裁申请的强制执行因为公司上诉原因无法执行,需要我前去签字撤案,于是11月11日就前去人民法院11楼1111室签字,期间差点没进去法院,国务院行程就让显示没有我行程,还好备用机带了,填备用机手机号收个短信,然后行程就出来了,保安怀疑我用别人手机号弄行程码,然后我就掏出了备用机给他看短信,没等翻出来短信呢,他就说行了可以进去了。。。

11月14日

再次给税务总局,打电话,他还反问我还没给交那,然后我说明了下情况,他说你写个信说明下情况邮到总局吧,要不他还得向下联系,邮到总局后总局催缴吧,然后我就开始码字,一共打了三页,说明了我与公司的信息,拖欠社保的情况,以及之前投诉处理的过程,最后又说明了下劳动纠纷官司,打印的时候打完第二页打印机就没墨了,下楼又花了1块钱打印了一页,然后预约邮政寄件又花了10元。。。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维权,这次我已经不咋抱希望了

11月24日

税务局来电,说我信中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六十三条的催缴手段,的前提条件是公司需要申报社保,而公司没有申报,同时催缴通知书公司也迟迟未领取...【查看了下我之前的文章,发现9月20日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申报了但没有缴费,明显和当前这个工作人员说的不一致】

11月30日

分别在国家信访局以及辽宁政务服务网进行投诉。12月7日区信访局来电话了解情况说如果他们部门无法管的话就转回市里,让市里重新下派(我就怕又派到税务局再次形成闭环),8日税务局再次来电问我是否是在市长信箱留言了,然后又问了下公司的名字

12月12日

一审开庭后,老板带着新员工一起来的,老板这次提交了一系列证据,带有我签名的一张纸,《云推什么公司》推广费三千元的收条,下方签名是我的,但是我完全没有印象,公司确实与其有合作,但这个项目不是我推进的,一直都是另一个同事弄得,公司意图就是想说私下转账是业务费用而非工资,法官说现在疫情严重想快点审,总是催,导致我说的很多逻辑有点混乱,而且因为公司准备的证据很多也就给看了几分钟就又交给法官了,根本记不太清内容,辩论时就弱势了许多了,最后没有直接判,庭审记录签完字就让我们走了,签字时我稍稍看了会,法官就在那边说还没签完吗,快点...,然后也没细看就签字走人了...,下午回家后我就感觉很冷,后来反应过来应该是阳了。

12月15日

税务局再次来电,还是那套说辞社保问题没啥好办法,会继续跟上边反应看看怎么解决。

12月22日

邮政快递给我打电话,说由我个法院判决的件到了,让我下楼签收下,因为开庭我发挥的并不好,签收时十分忐忑,然后回来后赶紧拆封看了下结果,还好赢了,不过依照老板赖子的性格,估计还会继续上诉来个二审...人生还真是不如意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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